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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03月09日14:52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(36歲),去年清明節回故鄉宜蘭掃墓,因生意上急需用錢,向巧遇的曾姓遠房表弟借貸257萬,並在曾父墳前跪拜發誓1個月後還錢,事後陳男非但拒還,還在法庭上強辯不曾借錢,更將名下房產過戶他人企圖脫產逃債。

幸曾男留有陳男寄發「不會讓你失望」簡訊,及當時辦理借貸的代書出面作證,宜蘭地院認定陳男確有借貸事實,昨天將這名無情無義陳男依詐欺罪判處1年6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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