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壹蘋果地產王》網路討論區 購買到國有地 該如何取回定金?
網友來函詢問
目前分類:房地產 (49)
- Dec 18 Wed 2013 15:36
《壹蘋果地產王》網路討論區 購買到國有地 該如何取回定金?
- Dec 18 Wed 2013 15:34
擁騎樓所有權 可禁他人停車
2013年02月19日 更多專欄文章
蔡先生問:
- Dec 18 Wed 2013 15:33
水塔漏水損屋 可向管委會求償
2013年02月08日 更多專欄文章
讀者陳小姐問:
- Dec 18 Wed 2013 15:31
交屋後發現漏水 賣家仍須修繕
2013年02月05日 更多專欄文章
讀者林先生問:
- Dec 18 Wed 2013 15:31
交屋後發現漏水 賣家仍須修繕
2013年02月05日 更多專欄文章
讀者林先生問:
- Dec 18 Wed 2013 15:30
代書另索實價登錄費 可拒付
2012年12月21日 更多專欄文章
讀者伊穎問:
- Dec 18 Wed 2013 15:28
水利會佔地蓋水溝 地主可求償
2013年01月17日 更多專欄文章
讀者張先生問:
- Dec 18 Wed 2013 15:21
誤租違建害停業 可向房東求償
2013年01月11日 更多專欄文章未具名讀者問:
我在台中承租一間房子經營補習班,房東沒告訴我房子有違建,實際上屋主佔用屋後防火巷加蓋,擴充使用空間。我營業一年多,被中市府通知此屋有違建,且沒防火巷,不能繼續營業,開罰五萬元,已被勒令停業,我可向房東求償當初裝潢與購置設備的費用嗎?
- Dec 18 Wed 2013 15:06
樓上噪音擾鄰 可錄音蒐證提告
2012年12月07日 更多專欄文章讀者吳太太問:
我家樓上小孩子跑步超大聲,坐在客廳無法靜靜看電視,嚴重時彷彿地震般,短則15分鐘,長則半小時,我與丈夫曾拜託鄰居家長管一管,但他們很兇,拜託里長也沒用,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?
- Dec 18 Wed 2013 14:50
一千萬房產月領三萬? 以房養老暗藏玄機
相關關鍵字 > 政策 , 理財 , 以房養老 , 公告現值 , 評定標準價格
記者胡智凱/台北報導
- Dec 18 Wed 2013 14:49
若基地上之房屋為違章建築或未辦保存登記之合法房屋,房屋所有權人於基地出售時,是否亦得主張優先購買權?
有關台端書為優先購買權疑義乙案:查「基地出賣時,地上權人、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。房屋出賣時,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。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。前項優先購買權人,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,其優先權視為放棄。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,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。」、「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,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,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,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,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,有租賃關係。其期限不受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。」分為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暨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所明定,是基地出賣時,地上權人、典權人或有租賃關係承租人始有優先購買之權。本案請參依上開規定辦理,台端倘尚有疑義,請檢具相關資料,逕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洽詢,以資便捷。
- Dec 18 Wed 2013 14:30
住家變托嬰所 管委會可多收管理費
2013年03月15日 更多專欄文章網友Andy問:
房東當初購屋時房屋使用執造為辦公室,我與房東簽約時已確認可變更為托嬰中心,但管委會阻止,要求每月繳一萬元管理費,並不准員工、家長用電梯,還禁止設招牌,但房東也就是原建商租房給我時,同意設立招牌,我是否可不理會管委會要求,或有其他方法約束管委會不要擴權?
- Dec 18 Wed 2013 14:28
房地2年內出售 特定條件免奢侈稅
經濟日報/本報訊 (2013/03/15)
聯合理財網提供
- Dec 18 Wed 2013 14:26
房仲的「霸王條款」無效
- Dec 18 Wed 2013 14:24
意外死亡是否為凶宅認定範疇
- Dec 18 Wed 2013 14:16
惡鄰居妨害安寧,可求償精神慰撫金
- Dec 18 Wed 2013 14:15
頂樓加蓋是否有約定專用權
- Dec 18 Wed 2013 14:12
法拍屋要3個月才完成過戶,是否要先申請抵押設定?若是"點交"的房子,就簡單多了?
法拍屋要3個月才完成過戶,是否要先申請抵押設定?若是"點交"的房子,就簡單多了?
透明房訊雜誌 2013-02-02標到法拍屋,需於七天內繳清尾款,再於十天左右收到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,代表得標人取得法拍屋所有權;透過代書辦理過戶,在15天內就會過戶到得標人名下取得權狀。
- Dec 18 Wed 2013 14:11
房仲人員不能夠吃裡扒外